相关部门、院(系):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3〕19号)文件要求,我校现组织开展2023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23年省质量工程包括以下项目:示范性产业学院、实践教学示范基地(含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校外实践教学示范基地、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技能大师工作室、专业教学资源库、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基本条件
(一)申报项目符合立项范围要求。申报项目应是学校正式发文立项建设的项目。学校实际开展的质量工程项目名称与省质量工程各项目名称可不完全一致,但实质内涵要一致 。
申报项目应符合相关文件和认定申报指南(附件4-13)的有关要求。
三、推荐限额
各部门、二级学院需考虑双高任务书、专业群建设的绩效指标,组织评审后再推荐,每个子项(共13个子项)按推荐限额报送,超出项目需排序推荐。缺额推荐的二级学院将减少下一年度推荐限额,具体推荐限额见附件2-2。
四、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由项目负责人按照有关要求填写申报书等。
(二)学校推荐。学校通过公开申报、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推荐项目。推荐项目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结束后向省教育厅正式行文推荐。
五、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7份)、佐证材料及汇总表(一式1份);
2.电子材料:申报书、佐证材料、汇总表。
各部门、二级学院于6月16日前,将所有材料打包压缩后一次性发至jwc@gdddc.edu.cn,单个项目的压缩文件命名为“所在部门+主持人+项目类别”。纸质稿同时提交至教务部(西校区行政楼三楼办公室)。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3226420921
彭老师 13726933245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2.推荐限额表
3.质量工程专项投入汇总表
4.省高职教育示范性产业学院申报指南
5.省高职教育实践教学示范基地认定指南
6.省高职教育校外实践教学示范基地认定指南
7.省高职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认定指南
8.省高职教育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认定指南
9.省高职教育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指南
10.省高职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申报指南
11.省高职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指南
12.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指南
13.省高职教育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认定指南
教务部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