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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关于再次开放遴选我院2022年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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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舞戏职教〔202251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的通知》(教职成〔2020〕7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统筹做好第一批、第二批省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工作,不断提升专业竞争力和服务力,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现拟再次开放我校2022年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质量工程”)申报立项工作。


 一、基本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

1.基本条件:凡我校在编在聘的专任教师及相关教学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教学研究与实践能力,能胜任项目建设,且完整建设周期内在岗的,均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2.职称条件:教学团队、技能大师工作室、精品教材,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申报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专业教学资源库、教学实践基地,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其他条件:(1)同类别项目每人限申报一项;(2)无在研的同类别校级项目(2022年6月19日前提交结项材料的除外);(3)近两年无验收未通过项目。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各项目还应符合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

(二)项目管理

项目一般应当以团队形式申报,项目归属所在单位管理。因项目负责人工作变动无法继续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办理负责人变更手续。

(三)建设周期

同类项目建设周期应当相同,建设周期在2年以上(含)的项目均应在接受中期检查后确定拨付中期建设经费;建设期满学校组织项目验收并将评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各单位立项的重要参考。

(四)创新与实践

建设项目应力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强调成果产出的应用与推广。

(五)项目验收

建设周期届满时根据项目申报表中的建设目标、申报指南和建设要求进行验收。


    二、项目范围、配套经费及名额

     2022年校质量工程项目及校思政专项项目范围、配套经费及名额详见下表:



三、申报条件、要求

具体申报条件、要求和平台操作指引参照附件2-12。

今年2-3月份提交过申报项目的无需重复申报。如同时承担的项目(含课题)数量超出,项目负责人需在2022年6月22前提交当前在研项目的结项材料后,方可申报。

四、申报程序

本次系统重新开放接受申报的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62912:00,到期平台将自动关闭。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在此期间登录个人教务系统,在“教学科研”平台进行申报,并上传申报书。

通过科研处资格审核的申报人应74日12:00向所在部门提交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请各系部负责人登录教务系统通过全面预审的方式确定推荐项目,并在77向科研处提交部门推荐汇总表、开展情况说明及部门意见和盖章的申报书。

附件:1.部门推荐汇总表

    2.现代产业学院申报指南

    3.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指南

    4.精品教材申报书

    5.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6.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指南

    7.专业教学资源库申报指南

    8.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认定指南

    9.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指南

    10.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认定指南

    1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认定指南

    12.教务平台申报操作指南

教务处(科研处)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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