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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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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评选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深化我省高校美育工作综合改革,推动高校美育工作创新发展,形成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推进全省高校美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全省高校美育优秀案例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广东工业大学

二、评选时间

2024年5月中旬

三、参加对象

全省各高校

四、征集内容

重点征集以下专题内容的优秀案例:

(一)高校美育综合改革实践;

(二)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创新;

(三)高校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实践;

(四)高校专业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

(五)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六)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七)粤港澳大湾区高校美育合作机制建设;

(八)高校美育智慧教育赋能的实践;

(九)高校校园文化环境育人;

(十)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

(十一)高校美育协同育人机制:

(十二)高校美育服务社会路径及实施。

五、工作原则

(一)原创性。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二)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积极推进高校美育改革发展,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三)实效性。对高校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四)典型性。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学校和同行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六、报送要求

(一)案例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内容。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图文并茂。案例摘要3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5000字。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1。

(二)征集活动鼓励创新,以往已获评为省级同类奖项的案例不得以同样内容重复参评。参赛人员需提交知网、万方或维普的案例查重报告,要求重复率不高于30%。

(三)我校报送案例数量4个。每个案例负责人为1人,成员不超2人。

(四)预报名请于4月15日前填写《案例汇总预报名表》,填写链接:https://kdocs.cn/l/cbaLf7X2zmvb

(五)正式提交材料:《广东省高校美育优秀案例申报书》(附件1)、《案例报送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原件送至教务部办公室1315,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w@gdddc.edu.cn,备注:学校名称+高校美育优秀案例资料。各单位请于4月22日前完成报送,逾期不予接收。

七、案例评选

名额如有超出,教务部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案例进行评选。

联系人:周老师    

附件:1.广东省高校美育优秀案例申报书

      2.案例报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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