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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组织参加“第15届“红铜鼓”中国—东盟艺术教育成果展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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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进一步扩大与东盟国家的人文交流与合作,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由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作为指导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教育厅联合主办的第15届“红铜鼓”中国—东盟艺术教育成果展演活动拟于2024年10月在桂林市举办。详细请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wl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t18479688.shtml

现我校组织参加相关展演工作,请各学院按照展演活动要求(详见附件1),按要求提交《艺术教育成果展演报名表》《优质课堂展示报名表》《参展作品汇总表》(参展作品表需分类填写,即按照舞台艺术类教育成果学生优秀美术作品、艺术教育优质课堂类型分别填写《参展作品汇总表》)等相关材料,其具体要求如下:

1.舞台艺术类教育成果

2024年7月22日前(中午11:00前)征集舞台艺术类教育成果作品。按照艺术教育成果展演舞台艺术类作品参演须知要求,每个作品须填写一份艺术教育成果展演报名表(集体作品指定一名参展代表填写),各学院须填写参展节目汇总表。参展作品拷入U盘和纸质版报名材料提交至承办单位。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以“国别+学院名称+作品类别+作品名称”的形式命名,发送至邮箱教务部与承办单位邮箱。

舞台艺术类教育成果类别由粤剧学院承办。

电子邮箱,教务部:jwc@gdddc.edu.cn

粤剧学院:xjx@gdddc.edu.cn

如有问题请咨询粤剧学院黄老师、张老师。

2.学生优秀美术作品

2024年7月5日前(中午11:00前)征集优秀美术作品。报名者者需填写一份参展报名表和作品汇总表(集体作品由指定的一名参展代表填写)。每位参展作者需提供规格为10寸的作品照片参加初评(雕塑作品需提供多张不同角度的照片),确保照片能够准确反映作品的原貌。作品照片背面右下角需用正楷打印粘贴以下信息:国别、学校名称、作品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作品规格(高×宽cm)以及作者的详细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将参展作品照片和报名材料邮寄至组委会,并以“国别+学校名称+作品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的格式命名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教务部与承办单位邮箱。往届入选作品不得报名。

学生优秀美术作品类别由美术设计学院承办

电子邮箱,教务部:jwc@gdddc.edu.cn

美术设计学院:mssj@gdddc.edu.cn

如有问题请咨询美术设计学院邱老师。

3.艺术教育优质课堂

2024年6月28日前(中午11:00前),请各学院将优质课堂展示的参展节目光盘和报名材料邮寄至承办单位,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教务部与承办单位邮箱。

艺术教育优质课堂类别由粤剧学院承办。

电子邮箱,教务部:jwc@gdddc.edu.cn

粤剧学院:xjx@gdddc.edu.cn

如有问题请咨询粤剧学院黄老师、张老师。

本次展演活动涉及类别、时间较多,请各学院注意相关要求与节点。所有参赛均通过所在学院申报,请勿个人申报。

教务部

东校区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水荫横路13号 邮政编码:510075

西校区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高尔夫路 邮政编码:528231

电话:0757-85583313 传真:0757-85999954

办公室邮箱:dzbgs@gdddc.edu.cn

信访邮箱:xinfang@gddd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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