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清明节将至,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节假日期间“四风”问题回潮复燃,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请全院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形成文明祭扫新风尚,并重点做到“六个严禁”。
1.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相关业务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祀、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2.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个人的钱物;
3.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相关业务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借祭扫之名组织安排春游、踏青、相互宴请等活动;
4.严禁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5.严禁在祭祀扫墓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搞低俗奢华祭拜;
6.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祀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相关费用。
学院纪委将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希望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紧绷拒腐防变这根弦,做到廉洁过节,自觉抵制“节日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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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纪委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