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院级教育教学质量工程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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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37000cm威尼斯教育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规定》,为了加强项目的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切实做好研究课题管理工作。同时也为了规范学院科研管理,及时了解科研人员在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科研课题的顺利进行与结题,现开展2020-2021年度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研究周期在两年以上(包括两年),同时研究开展时间已经超过半个周期的院级教育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二、检查方式及流程

1.汇报年度进展报告。各项目负责人要按照项目任务书或申请书要求,特别是年度工作计划和预期项目成果要求,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完成预定研究任务。要认真梳理年度进展计划的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及下年度的项目进展计划,如实填报《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2),并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如阶段性研究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一式三份于3月1日—3月14日送交所在系部审核。

2.各系部真实性审查。各系部对所属项目开展年度执行情况检查,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有关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并及时检查材料真实性,签署审查意见,汇总后请于3月20日前将《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提交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kyc@gdddc.edu.cn,材料包统一命名为:中期检查+系部名称。

3.教务处(科研处)审核汇总,根据报送材料审核中期检查情况,根据中期检查情况安排科研项目配套经费。

三、工作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报《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并积极配合项目的抽查工作,填报数据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对项目执行进展滞后、经费开支不规范的项目要及时纠正,有关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对没有参加中期执行情况检查项目,暂缓配套经费的划拨。

2.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科研项目的管理,形成常态化的管理机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项目合同任务,认真审核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确保填报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3.准备在2020-2021年度结题的院级教育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研究周期在两年及以上),请同时提交《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及结题材料包。


附件:

1.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2.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教务处(科研处)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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