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2021年院级思政专项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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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2020年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相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7﹞184号)、《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和《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现面向全院开展2021年院级思政专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专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建立完善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体制机制为关键,进一步构建“大思政”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学院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本专项的立项管理、结题验收与经费管理参照学院教育教学质量工程的相关制度执行。

二、申报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科研工作,具有较好科研基础的,符合申报条件的我院在编、在聘教职工均可申报,愿意将科研成果归属我院的外聘兼职教师也可申报。

2.申报在线开放课程、精品教材、教学团队或校内外教学实践基地,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同一项目类型的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2个项目,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的课题不得超过2项。

4.高级职称以上的申报者最多只允许同时承担两项课题,含延续项目课题(学院下达的集体项目除外);高级职称以下者,一年只能申报一项(含延续项目)。所承担的项目(任何级别)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结题者,原则上不得申报新的项目课题。

5.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要同时在学院教学资源库填写申报材料,立项之后要同时在库里建立课程。

6.研究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方案设计,有明确的预期成果,保证课题申报质量。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效用。

7.鼓励团队协作,可以教研组为单位或跨系(部)组成课题组,课题组成员一般3-5人,原则上不超过8人。

8.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改课题)及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为1年,最长不宜超过2年。其它项目研究时间最长不宜超过3年。

9.同等条件下以下人员优先考虑:

(1)从事院级及以上重点项目的建设与研究者;

(2)青年教师,尤其是硕士学位以上者;

(3)近两年来无承担课题者。

(二)推荐限额

学院将综合考虑“创新强校工程”考核结果、质量工程项目资金投入、系部规模和办学实力等,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三)其他条件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各项目还应符合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附件2-8)。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各项目负责人应提前填好项目申报书,于2021年3月1日-3月14日期间登录个人教务系统,在“教学科研”进行平台申报,并上传申报书(Word版,具体平台操作见附件13)。请有意向的申报人对照各项目所要求条件开展准备和申报工作。

(二)资格审核

科研处将于3月15日-3月28日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教务系统上将审核结果反馈给申报人;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人应在3月29日-4月4日向科研处提交系部盖章的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需与电子版相同)。

(三)院部评审。4-5月,科研处汇同党办和马克思主义学院以及院内外专家对质量工程进行分类别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及意见报学术委员会。

(四)公示及立项。评审结果将在学院官方网站、行政楼和科研处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上报院党委会通过后,将发立项通知书。


联系人:郭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757-85565192


附件:

1.部门推荐汇总表

2.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3.精品开放课程申报指南

4.精品教材申报书

5.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6.校内实践教学基地申报指南

7.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申报指南

8.教学团队申报指南

9.教务平台申报操作指南



教务处(科研处)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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