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稳步推进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现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数量
1、我校可申报4项。每个选题限报1项。
(二)申报人条件
1、每个申报人限报一个课题,且不能再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7月或者之前的,或在7月4日前已经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
2、成果研究时间为1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
二、申报时间
(一)各申报单位要于2022年7月4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将《广东省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以及课题申报书纸质版1份(附件3)统一报送至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和word格式)发送至邮箱:kyc@gdddc.edu.cn逾期一律不予受理。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757-85565192。
附件:1、广东省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选题指引
2、广东省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汇总表
3、广东省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书
教务处(科研处)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