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20号,附件1)和《2023年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建设指南等文件要求,贯彻《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生产实践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生产实践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建设指南》等文件要求的生产实践项目可申报2023年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生产实践项目。申报的项目须为职业院校牵头、有关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面向职业院校学生的生产实践项目,且要满足六项推荐条件中的三项。
二、根据《建设指南》要求组织校内推荐,各高等职业院校推荐项目限额均为1项,于2023年9月12日前在教育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管理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zj.chinaafse.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填报推荐项目相关信息。
三、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依据《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建设标准》(《建设指南》附1)开展专家评议工作,在限额内择优向国家推荐。
四、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认真开展遴选工作,于2023年9月4日(上午11时)前,将申报材料发至kyc@gdddc.edu.cn,文件请命名为“XX学院+2023年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生产实践项目”,每个二级学院限报1项。申报材料要求:1.《2023年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生产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部门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表格);2.《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生产实践项目推荐书》(《部门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版)。
教务部
2023年8月24日